客户中心Client Center
休眠规定:
客户账户休眠,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对客户账户实行常态化休眠。
1.每月进行一次休眠账户筛选。
2.休眠账户认定日为每月15日,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。认定日后三个交易日内向监控中心报送账户休眠申请。
3.认定标准为:休眠账户是指截至认定日,同时符合开户时间一年以上、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、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(含一年)、认定日的客户权益在1000元以下(含1000元)4个条件的账户。例:2012年7月16日为认定日,认定标准则为同时符合2011年7月16日之前开户(含该日),2011年7月16日(含该日)至2012年7月16日(含该日)期间无持仓、无交易,2012年7月16日结算后客户权益在1000元以下(含1000元)4个条件的账户即认定为休眠账户。
4.逾期未规范账户不在常态化休眠工作范围,待其日后完成规范并解冻后再纳入常态化休眠工作。
5.休眠账户无交易权限,保留出入金权限。
1.入金1000元以上;
2.检查客户账户规范状态,对于未规范账户应先进行账户规范;
3.未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适当性测评工作的,普通投资者通过“期货开户云”在线进行或前往期货公司营业场所进行适当性测评;
4.符合准入条件的,期货公司进行账户激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