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纪业务现场告知、警示清单
序号 |
业务类型 |
告知、警示内容 |
1 |
期权交易权限开通 |
期权交易风险揭示与告知 |
2 |
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 |
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|
3 |
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提高相关服务 |
告知特别的风险点 |
4 |
因信息变化,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、产品或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|
告知上述变化情况 |
5 |
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 |
1.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; 2.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; 3.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财产状况变化,可能导致本金或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; 4.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财产状况变化,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项; 5.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; 6.适当性匹配意见。 |
注:上述《现场告知、警示清单》适用于现场办理上述业务时,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履行告知、警示程序的,由普通投资者通过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。